随着北京、河北也陆续开始了个税汇算清缴,关于这一话题再次掀起新一轮热度。
今天小管家进一步延伸了2019个税汇算清缴的一些问题,帮助大家答疑解惑。一起看看吧!
01
我需要为年度汇算准备哪些资料信息?
答:在办理年度汇算前,您需要准备好您的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您填报申报信息时使用。
02
我的收入纳税信息可以从哪里获取?
答:您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处了解,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您相关的收入纳税申报信息。
03
我应该去哪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答: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如您选择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申报的,应当向您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如您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申报。如您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无论您是选择网络申报还是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年度汇算申报地点均按上述规则确定。
如您选择由单位代办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您直接将相关资料提交单位即可,由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04
扣缴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能否补税和退税互抵后办理退补税?
答:不能。但对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统一由扣缴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的,则需填报纳税人本人的银行账户,税款将退至个人账户。
05
年度汇算退税是否必须用本人账户?
答: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您需要使用本人账户办理退税。
06
我用手机选择预填服务办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
答:大多数人的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比较零散,来源不固定。为便于纳税人更好地理清并确认自己的收入,您需要点击劳务报酬或稿酬后,通过【新增】查询导入并确认本人实际取得的相关收入。
07
汇算清缴时,纳税记录凭空冒出了一家不认识的单位,该笔收入没有收到,怎么办?
答:可以点击申诉。
申诉是纳税人对系统推送的本人基本信息、任职受雇单位、收入总额、应税所得项目等存在异议,需提请税务机关进行核实而设置的功能。
如你确实存在上述问题,可在办理本人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申诉。
例如:发现有单位冒用你的身份申报收入,或者离职后你未取得收入,而原单位却虚假申报,这类情况都可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对你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你反馈核实情况。
提醒,虚假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不仅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08
如果需要补税,有哪些缴税方式?
答: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税。
09
选择放弃退税后,可以再次申请退税吗?
答:可以。但您需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同时遵守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10
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答: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确;
(2)您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
(3)您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4)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您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您联系;
(5)税务机关向您核实有关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您尚未确认或说明。
11
不如实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答: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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