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等17个部委出台有关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抓紧制定金融广告发布市场准入清单,研究制定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和已发设立的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
广告专项整治方案设定的九条红线:如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对未来效果、收益或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等等,每一条都非常有针对性,对打消不法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违法广告达到“圈钱”目的能起到有效遏制作用。显然,广告专项整治活动为互联网金融投放广告设立了一道“门槛”,也为广大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资活动的公众设置了一道安全“防护门”,这都是互联网金融监管历史性跨越,值得称道。
因为,过去不少良莠不齐、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进行非法集资诈骗活动勾当的所谓互联网金融企业,都攻于心计,通过攻关、向不具备专业监管知识的媒体投放广告,不断扩大非法集资影响力,从而达到混淆视听、为违法行为造势、为非法集资鸣锣开道之目的。而且从已暴露的涉嫌非法集资大案看,其背后都有用重金攻关媒体投放广告的“魅影”在作崇。因为广告推波助澜,使其波及范围更广、危害投资者更多。如耗资近3.7亿成为2016年“标王”的翼龙贷,就是通过广告让其达到非法集资的颠峰。e租宝涉嫌非法吸存近400亿,牵涉投资人近80万人,也是媒体的“常客”。可见,不法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旦与媒体广告结成了“利益同盟”,必然模糊了互联网金融非法与合法边界,便成了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集资的“罪恶黑手”,而把这只“黑手”带上安全套,无疑成了不二选择。
同时,通过17个部门对互联网金融投放广告进行规范和清理,大大整合了监管资源,消除了原有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监管的支离破碎格局,有力提高了金融监管整体“合力”,更可成为清理整顿互联网金融的“突破口”。因为互联网金融非法投放广告,其实也是钻了一些媒体赚钱心切、不懂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空档,使各类非法广告“满天飞”,用媒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力来为非法互联网金融企业从事非法集资诈骗活动当掩体或“护身符”,使一些媒体也被绑架成了欺骗广大民众的“帮凶”。而17个部门联合作战,则可打破互联网金融广告监管尴尬局面,使各部门相互协同,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提高广告真伪鉴别力,既为净化广告把好质量关,又为民众投资把好安全关。如P2P公司应通报银监会,私募基金应通报证监会等,甄别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解决互联网金融违法广告要害抓住了,方案也制定出来了,接下来需解决几个关键问题:其一,制定监管责任机制,明确监管部门职责,防止相互推诿和扯皮现象发生,解决好分工合作问题,做到既要分工合作,又要避免监管部门过多而陷入“群龙治水”导致的无人监管结局。其二,金融监管机构与媒体部门建立好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交流沟通信息,严格按方案掌握广告投放合法性,共同把好互联网金融广告质量审核关,防止违法广告再在各类媒体泛滥。其三,调动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机构积极性,打破清理规范困局,尽快对全国3000多家P2P平台、2万家备案的私募基金进行全面审核,消除清理规范盲区,不留任何死角,铲除互联网金融违法广告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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